女博士裸死事件的11个结论
案发地点: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教学楼金匮教研室
案发时间:2006年4月7日深夜
材料来源(黑色):新快报
对话人(灰色):艇仔粥、神秘专家
刚刚考博、即将结婚、人缘极好的女博士生小赵,拥有众人羡慕不已的优异条件。可就是她,竟在前晚被人发现赤身裸体死在广州某中医药大学教学楼的书桌上。更加离奇的是,她背部被小火烧伤却无呼救挣扎,出事教研室亦门窗密闭,起火原因至今不明。
聪慧、漂亮、人缘极好的女博士赵诗哲,拥有众人羡慕不已的优异条件。记者近日在采访中了解到,生前的她,身边有数名追求者。“她至少有3个男友。”诗哲的一位女友向记者透露,“但公开的那位,就是她读大学时的同学阿伟。”对于诗哲离死被害,很多师生怀疑是情杀,但这一说法未得到警方证实。
艇仔粥(以下简称A):记者写出来的东西就是这么自以为是,我一点都不觉得“背部被小火烧伤却无呼救挣扎”会比“赤身裸死”“更加离奇”。
神秘专家(以下简称B):是啊,死于放火之前,即使被焚尸,也肯定不会呼救挣扎。作案时,关紧门窗很正常,把门窗敞开才叫“离奇”呢。至于起火原因,不是失火就是放火,只需一把打火机,三岁小孩都会放火。
A:小赵“拥有众人羡慕不已的优异条件”,理应不会自杀,会不会是有人嫉妒心发作,下此毒手?报道还披露,“她至少有3个男友”,这也使情杀的可能性大增。
B:自杀还是他杀,尸检报告一出来,就会真相大白。至于作案动机也是多种多样的,嫉妒、情杀、兽欲、劫财、变态心理等都有可能,下面我们就来探讨一下。
昨日中午,记者回访时,十多名刑警正在三楼一办公室内商讨案情。随后,记者来到4楼亲眼目睹了事发的金匮教研室,发现现场比想象中复杂得多———不锈钢大铁门的门锁已经被撬走,钢门也被撬开一个大洞。从门外望去,房间间隔为3米×5米的矩形,两边的墙壁是10张带台面的整体书柜,桌面上还放有玻璃器皿和大量材料。屋子中央是一张4平方米大的会议桌,桌面中部右侧还有一大片烧焦的痕迹,会议桌正中间有一块人形的面积较为干净,可能小赵被发现时是平躺在桌面上的。会议桌周围还围有近20张靠背凳,门前的凳子上还摆有一堆被烧过的书籍。整个房间的物品均为易燃物,一旦凳子被点燃,拥有10个书柜和会议桌的小房间将成一片火海。而现场的状况表明,保安发现房内起火时,嫌疑人刚刚离开不久。
A:我发现很多细节都是凶手故意制造的,比如说放火。放火应该是为了焚尸,但大火没有烧起来,只是“小火”,这么说,凶手失算了?
B:放火并不一定就是为了焚尸,如果要焚尸,应该不会将小赵的衣物取走。
A:对啊,衣物能起到很好的助燃作用。虽然“整个房间的物品均为易燃物”,但没有衣物助燃,焚尸绝非易事。如果不是为了焚尸,凶手干嘛要放火?滚滚浓烟会吸引保安的注意,尸体不是更容易被发现吗?
据参与救火的目击者称,事发现场非常诡异。屋内起火后,一股烧焦味不断从金匮教研室里传出,保安赶往扑火时,却发现该房铁门紧闭,拍门亦无人应答。当他们开门扑火时,立即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:一名赤身裸体的女子趴在桌上一动不动,一团火苗在她身上跳动。“当时铁门已被锁死,所有门窗紧闭,连窗帘都没有拉开。离奇的是,女孩虽然全身赤裸,却只有背部和左臂被烧伤,密闭屋内不见死者衣物,就连桌上的书堆也只有几本书被焚毁。当时她的嘴角还有鲜血流出,把我们吓了一跳!”
据现场调查人员透露,小赵被发现时,全身赤裸,面部向上,躺在桌上一动不动,一团火苗在她身上跳动,桌上的书堆也只有几本书被烧毁。她的嘴角有明显的血迹,鼻孔未发现吸入浓烟,现场还有一把铁锤。据调查人员分析,火势微弱,所产生的烟气不至于令人窒息,火也只烧了她的左腰部,现场没有发现被烧时挣扎的迹象。据此分析,可初步排除小赵自焚或被烧窒息死亡的可能。另外,现场没有找到任何衣物,那么她自杀的可能性极小,怀疑是他杀。
B:尸体迟早会被发现。只要能在火情被发现之前,迅速逃离现场,凶手就有可能放火。你想想,如果没有火灾,保安发现尸体后,会如何处置?
A:应该会立即报警,在警方到来之前,保护好现场,不进去乱踩乱动,不翻弄尸体。现场可能会留下指纹、脚印、毛发、血迹、精斑等蛛丝马迹,这些都是重要的破案线索。
B:如果现场又发生火灾呢?
A:他们当然会赶紧扑火......哦,是扑火!
B:你真聪明!你可以骂这群保安“蠢蛋”,干嘛要对现场进行人为破坏?但教学楼发生火灾,他们当然要救火,看见“一团火苗在她身上跳动”,他们当然要扑灭火苗,这难免要翻弄尸体。这样一来,即使不利于警方破案,他们至少不会因救火不力而被炒鱿鱼吧!
A:你说他们翻弄过尸体?
B:如果小赵“面部朝上”,应该是仰卧,参与救火的人员不可能看见小赵“背部和左臂被烧伤”。如果看得见背部,说明小赵不可能是“面部朝上”。唯一的可能,就是有人翻弄过尸体。
A:会不会是侧卧,然后“面部朝上”?
B:你自己躺下试试。
A:这个动作好难。
B:总之,在警方到来之前,保安已自乱阵脚,为了救火,不得不“毁尸灭迹”。
A:如果保安不救火,小火也会演变成大火,最后还是会“毁尸灭迹”。
B:所以,救不救火,凶手都能达到目的。
事发当晚,记者在该大学教学楼门口试图进入事发现场时,曾被门口值班的保安拦下。随后本报记者与南方电视台两名记者绕到办公楼背面,却意外发现大楼侧面有一道门没有关,可以进入大楼内部。随后,记者一行三人从该门进入教学楼,此时已是晚上11时40分许。
记者昨日对第一现场暗访时发现,即便大楼一楼装有防盗网,凶犯仍有多条逃跑路线可以选择。大楼切面呈王字形,有三条楼梯可上下楼。而事发的金匮教研室就在南侧楼梯旁,相隔只有两个洗手间。而从三楼的洗手间可直接爬到2楼窗台裙,而二楼窗台还可以直接走到楼背后的大操场。记者在该洗手间看到,足球场的看台正好紧挨着事发大楼,最高一阶正好与窗台裙相连,不用爬都能走出去。但循此路逃脱虽可最大程度避免被门卫发现,却很容易留下指纹等痕迹。因此,有关人士认为,疑犯在别人灭火时趁乱逃跑才是最佳选择。
A:确实狡猾。但“当时铁门已被锁死,所有门窗紧闭,连窗帘都没有拉开”,凶手会从哪儿逃走呢?
B:你应该留意一下教研室的铁门构造,不论在室内还是室外,这种铁门都可以反锁。一旦扣紧,如果没有钥匙,从门外是无法进去的。案发现场又在四楼,“一楼装有防盗网”,爬窗、翻墙的可能性不大,况且当时还不到12点,大楼外面应该还有行人经过。
A:“大楼侧面有一道门没有关,可以进入大楼内部”,如果教学楼的安全管理如此漏洞百出,凶手当然会肆无忌惮。“从三楼的洗手间可直接爬到2楼窗台裙,而二楼窗台还可以直接走到楼背后的大操场”,你觉得这条逃跑路线如何?
B:既然凶手可以从四楼走到三楼,为什么不能直接从四楼大摇大摆的走出大门呢?这样风险更小,不会留下太多作案痕迹。
昨日中午,记者再次来到事发大学,看见事发办公楼前的广场上聚集着不少人,6辆警车停在办公楼下,不少有佩戴证件的警务人员不时进进出出。虽然办公楼在周末显得很寂静,但一上到4楼事发现场,火灾后残留的一股焦糊味依然清晰可闻。楼道两端仍然拉着警戒线,数名戴着白手套的勘察人员在警戒线内对现场进行勘察。与前日不同的是,在事发金匮教研室门口,地面凌乱地摆放着从屋里搬出的十余张凳子,凳上还留着大量白色的灭火粉末及刑侦用的工具箱,显然刑警正在细查室内的地板和死角,希望找到蛛丝马迹。
A:大摇大摆?太不可思议了!
B:不可思议的事情还多着呢。你烧过报纸吗?
A:烧过。
B:闻到什么?有没有焦糊味?
A:味道有一点呛鼻,但绝对没有什么焦糊味。
B:确实如此,纸张是烧不糊的。据调查人员分析,现场“门窗密闭”,“火势微弱”,“只有几本书被焚毁”,死者的“鼻孔未发现吸入浓烟”,说明这只是一场小火。在这种情况下,怎么会有人如此神速,在凶手刚刚逃离之际,就闻到“一股烧焦味”呢?就算味道是从门缝里传出,烧着的不是纸张,而是几张塑料封皮,味道也不至于如此强烈,甚至直到第二天中午,“火灾后残留的一股焦糊味依然清晰可闻”。
A:是尸体的烧焦味吧?
B:小赵只是“背部和左臂被烧伤”,既然是烧伤,怎么会有烧焦味呢?
A:对啊,烧伤和烧焦是不同的,如果烧伤的时候发出烧焦味,烧焦的时候,发出来的味道又叫什么味呢?
B:这确实值得玩味。
据知情者透露,小赵的脖子上留有勒痕,现场还遗留有一只避孕套。记者就该信息求证警方,未得到证实。
据白云警方有关人员表示,高校刑案属于省公安部门直接管辖。案发后,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,白云区公安分局刑警队联合三元里派出所成立专案组火速展开侦查。
据悉,刑事技术人员正对死者进行尸检等技术分析,但是否谋杀仍待调查取证。按尸检程序,结果约需一个月。
A:警方也值得玩味,尸检程序“约需一个月”,办事效率也太低了吧。
B:诚实的警方就是罪犯的俘虏啊!
A:哦,莫非“约需一个月”只是警方的一种托辞?
B:没错,说是一个月,警方很可能在一周内就已完成尸检程序,进入暗中调查取证阶段。
A:据说现场还留下一只避孕套,看来凶手具有很强的反侦察能力,故意转移警方视线。如果我们不想被凶手牵着鼻子走,就应该采用反向思维,所以这肯定不是一场奸杀案。
B:果真如此,你就把凶手想得太简单了。聪明的罪犯也有可能做出愚蠢的举动,这些举动之所以对他们有利,是因为他们相信你能一眼识破他们的愚蠢意图,并自作聪明的以为他们也同样愚蠢,至此,他们的目的也就达到了。所以,我们不能凭一只避孕套就断定凶手的做案动机,否则就中计了,况且避孕套只是一方说词,警方并未证实。
A:据说现场还有一把铁锤,这应该也是一种“愚蠢的举动”吧?
B:那倒未必。如果说避孕套只是一个道具,携带方便,在现场随便扔一个,就能制造“奸杀”的假象,那么铁锤所传递的干扰信息又是什么呢?
A:铁锤太单调了。
B:是啊,手里拿着一把铁锤在教学楼进进出出,这更是无法想象的,所以铁锤要先包好,携带不便,如果派不上用场,罪犯不会自讨苦吃。如果派得上用场,铁锤很可能就是一件凶器。
A:一个男的对付一个女的,有必要搬刀弄斧吗?
B:罪犯一定是男的吗?
A:如果是女的,就更可怕了!
小赵被发现时,其嘴角有明显的血迹!据医生介绍,火烧不会令人吐血,而中毒、头部遭撞击才会导致这种特征出现。
B:总之都有可能。小赵的“脖子上留有勒痕”,案发时没有传出呼救声,现场也没有留下挣扎痕迹,很可能是被绳索勒死的。
A:有可能是被掐死的吗?
B:凶手更有可能采用绳索,用手掐住会留下指纹,除非戴上手套。
A:就算被勒住脖子,刚开始应该有挣扎的迹象才对。小赵的“嘴角还有鲜血流出”,据医生介绍,“火烧不会令人吐血,而中毒、头部遭撞击才会导致这种特征出现”。案犯现场的“窗边还有一大桶蒸馏水”,如果凶手与小赵感情不错,可以先为她端上一杯水,并暗中投毒。
A:吐血的原因是多方面的,中毒只是其中的一种。小赵也有可能在被勒之前,就已遭受铁锤重击,造成胸腔受损,引发内出血,肺部也有可能破裂。由于胸腔的气压大于外界气压,血液会向外喷射,导致吐血,并丧失抵抗能力。凶手乘机用力勒紧小赵的脖子,就会使其窒息身亡。
A:但除了“嘴角有明显的血迹”,“背部和左臂被烧伤”,小赵并没有其它明显的伤痕,如果遭受铁锤重击......
B:你可以比较两段材料,“背部和左臂被烧伤”是救火人员说的,而调查人员却说“火也只烧了她的左腰部”。不管是“左臂”,还是“左腰”,都说明火源在小赵左侧;刚开始救火人员说“背部被烧伤”,说明小赵背部是有伤痕的,而调查人员后来又说“只烧了左腰部”,说明小赵背部的伤痕不是由火灾造成的。我们也说过,小赵“面部朝上”,应该是仰卧,如果发生火灾,左臂、左腰被烧伤是有可能的,但烧到背部就未免太离奇了。所以,小赵背部的伤痕很可能是遭受铁锤的重击所致。
A:杀人之后,凶手肯定一下子就慌了,扔下凶器,逃之夭夭。
B:这个杀人犯应该相当冷静,一点都不慌。对于这次谋杀,他(她)肯定酝酿很久,对小赵的生活规律颇为了解,对教学楼的管理方式也了如指掌。为了实施这次谋杀,他(她)先将打火机、避孕套等放入口袋,又将铁锤、绳索、手套、抹布等装进书包。如果晚上10点后,教学楼禁止进入,他(她)很可能在10点前就已潜入现场。走进教研室之后,他(她)悄悄将门反锁,与小赵可能有过几分钟的交谈,后借故关闭窗户,拉上窗帘,一场谋杀就此开始。案发后,他(她)迅速带齐物品,投下火苗,将门反锁,逃离现场。“事发的金匮教研室就在南侧楼梯旁,相隔只有两个洗手间”,凶手可能还在洗手间短暂逗留,整理仪容后,再背着书包,步下楼梯,大摇大摆的走出去。
记者从远离事发现场一端的楼梯上楼直到四楼,只见各层大门均被紧锁,可是没想到走到楼顶时,摄像枪灯照到两名正在睡觉的流浪汉。随后,两名男子立即一骨碌爬了起来!三名记者仔细观察后发现,两人头发凌乱,脸上蒙着一层灰,裹着破旧的衣服缩着坐在地上,甚至还有一张大被子。在记者的盘问下,他们自称是流浪汉,平日在三元里附近以乞讨或捡破烂为生,晚上就到该大学里找地方睡觉,学校的食堂、花坛以及教学楼都曾经是他们的“临时住所”。他还称:“在这睡觉也不是一两次了,从来没有被赶走过,我们还不知道大楼起火,不然早跑了!”而当他们得知发生命案后,两人撒腿就跑,逃离大楼。
A:看来凶手对校园环境并不陌生,该不会又是一个“马加爵”吧?
B:熟悉校园环境的不一定就是学生。
A:对啊,应该大胆假设,看来学生、教工、保安、病人都有可能。“走到楼顶时,摄像枪灯照到两名正在睡觉的流浪汉”,如果这些流浪汉吃喝拉撒都在学校,肯定对校园环境也相当熟悉,会不会也有作案嫌疑?
B:这些流浪汉“头发凌乱,脸上蒙着一层灰,裹着破旧的衣服”,这种装扮太引人注目,不可能经常进出教研室。
A:凶手作案前经常进出教研室?
B:至少作案前去过一次,目的在于熟悉作案环境。总之,流浪汉的出现,只能进一步说明教学楼的安全管理形同虚设。
A:我还有一个疑问,如果凶手进入教学楼的时候,铁锤就藏在书包里,为什么离开的时候,铁锤没有带走?
B:如果凶手的书包要装其它东西,铁锤塞不下,当然无法带走。
A:对了,衣服!小赵的衣服不见了!
据了解,小赵事发当日还要在住院部上班,下午6点下班吃饭后到金匮教研室继续做研究。他还说:“当时她不仅提有手袋、还打着手机,然而在案发现场只剩一个空的手机套,可是手机、钱包、手袋甚至钥匙至今都没有找到。一是可能凶手要劫财,另外可能是发现手机内留有嫌疑人的重要信息,所以两种可能性均不能排除。”
据该医院风湿专科一护士介绍,赵诗哲是该科的医生,已经工作了4年,事发当天下午,赵像往常一样在医院住院部查房。“她好像是下午6点左右才走的,想不到她这么好的一个人就这样走了。”该护士称,赵诗哲的人缘很好,为人也很谦和,“她虽然是博士,但对我们一点架子都没有,还经常和我们进行一些业务交流。”据了解,赵诗哲每天的上下班时间是:上午8时到中午12时,下午2时30分到6时。
B:准确的说,不是“衣服”,而是“衣物”,小赵的“手机、钱包、手袋甚至钥匙至今都没有找到”。
A:看来又要回到谋财害命这类老生常谈了。
B:劫财肯定不是主要目的,更不可能是唯一目的,甚至不可能是目的。小赵“每天的上下班时间是:上午8时到中午12时,下午2时30分到6时”,如果下班后就去教研室,她近来的生活规律就是典型的“四点一线”(宿舍——医院——饭堂——教研室),这肯定让凶手头疼,因为这四个点,都不利于作案。这种情况下,如果你是凶手,你会怎么做?
A:如果我知道小赵的手机号码,应该会先把她约到一个偏僻角落,最好是在校外。
B:没错。如果凶手与小赵相识,事发当天可能会给小赵打电话、发短信,手机里面留有通话记录,这是一个重要的破案线索。案发后,凶手将手机带离现场是合情合理的。
A:这么说,凶手本来是想先把小赵约到其它地点,但无法得逞,最后只能铤而走险,在教研室作案?
B:是的,比起宿舍、医院、饭堂,教研室是最佳选择,特别是在周末深夜。
昨日凌晨4时许,小赵的男友来到大楼现场配合警方调查。他来到案发现场时,表情还比较平静。不久,他接受完警方调查后,面色悲痛地从办公楼里走了出来。旁边等待已久的同学立即迎了上去。见到同学,他突然身子一软,瘫倒在地,眼泪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。
702室原先住着的其他同学已经全部搬走,屋里有3名警察正在整理小赵的遗物。记者注意到,两位警察手里拿着一摞小赵生前的照片,正在一张一张仔细查看。记者表明身份询问案件进展情况,其中一名警员表示,此案他们正在全力侦查之中,目前无法告知。
关于小赵与男友的感情,三名学友一致表示:“她男朋友把她当宝一样看待的,而且他们都准备结婚了!”说着说着,三个人声音发颤,眼眶也湿润起来。“我们都不敢通知她的家人,怕他们承受不了这样的打击,毕竟把孩子供到读博士真的很不容易。我们想等到尸体抬出来后,确认一下是否真的是她。现在我们就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尽快把残忍的凶手绳之以法,让他得到应有的制裁!”
A:除了手机,小赵的钱包也被拿走了,如果不是为了劫财,凶手应该是为了制造“劫财”的假象。报道提到,“两位警察手里拿着一摞小赵生前的照片,正在一张一张仔细查看”,看来警方是在排查与小赵相识的人。与小赵最亲近的,应该就是她的男友了,大家都说,“她男朋友把她当宝一样看待的”,看来不会有犯罪嫌疑。
B:局外人的观点只是一种“佐证”,我们必须综合考量,才能初步判断一个人是否可疑。警方先排查与小赵相识的人,是为了获取更多有用的信息,因为这些人是看得见的,由此才能牵出更多“看不见的人”,这并不意味着与小赵感情越好,犯罪嫌疑越大,那些与小赵初步相识、交往不深的,更有可能是幕后黑手。
A:至于衣服,你觉得也有助于破案吗?
B:是的,如果衣服上残留有凶手的血迹、精斑等生物学物征,通过DNA鉴定,可以直接确认或排除犯罪嫌疑人,破案的精确度有望达到99.9999%。如果不是出于一种变态心理,凶手拿走衣服,就是为了掩盖蛛丝马迹。所以,这个凶手很冷静,也很可怕。
该校一名60多岁的男教工称,当晚起火前他在教学楼外看见一个男子惊慌失措地从教学楼跑出,消失在夜色中。“当时我也没在意,过了不久,就看到四楼金匮教研室起火了”。
记者注意到,在702室门口贴着一副红对联,上联是“四季平安四季春”,下联是“一家和睦一家福”,横批“美满幸福”。这大概是为新人结婚而准备的,不禁让人联想到小赵与男友就要结婚的事,但记者却无法确定这副对联是否为小赵所贴。
A:如果这个“惊慌失措”的男子就是凶手,看来他是吓破了胆,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冷静。
B:有这么笨的凶手吗?一跑起来不就露馅了吗?如果这名男教工对这个男子的表情看得如此仔细,应该对他的身高、外貌、衣着等有所印象。
A:记者就是这么自以为是,对于这些重要线索,通通不去打听,反而对小赵宿舍门口的一幅对联大肆渲染,简直叫人抓狂。
B:关键还是书包,或是某种包裹,凶手离开的时候肯定还带着小赵的衣物,不会“一身轻松”,除非......
A:除非什么?
B:除非凶手把小赵的衣服直接穿在身上,当然是穿在里面,如果两人的身材相差无几的话。
A:好恐怖啊!一想到凶手可能还在学校,我就毛骨竦然。如果我是小赵的舍友、同学、朋友,这时候应该做些什么呢?
B:作为小赵的舍友、同学、朋友,面对记者的纠缠,当然可以选择三缄其口,但对于警方的调查,最好能够积极配合。这种配合不是被动的,警方问什么就说什么,而应该是主动的,只要发现有任何线索或可疑迹象,就应该立即报案,这样才有助于警方早日破案,将凶手绳之以法。
A:讨论了这么久,我还是倍感茫然,你觉得我们这次探讨的意义何在?
B:我们无法深入现场,无法得知尸检结果,也无法向当事人了解情况,所有事实仅仅来自几篇新闻报道,但我们的探讨至少可以提供一种参考,初步结论如下:
1)小赵不是自杀,而是他杀;
2)在火灾发生之前,小赵已被杀害;
3)小赵的衣物被凶手带离现场,可能装在书包里;
4)凶手不一定是男的;
5)避孕套是一个道具;
6)铁锤是一件凶器,可能击中小赵的背部;
7)小赵是被勒紧脖子而窒息身亡;
8)凶手可能与小赵相识,并有电话往来;
9)凶手对校园环境相当熟悉;
10)案发前,凶手至少去过一次教研室;
11)劫财不是作案的主要动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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